望著照片,
常常比較著自己長髮定短髮較為好看.
現在剪短了頭髮,
巳經維持了一年多的短髮形像了!
其實一直也不太喜歡短髮,
只是為了不用花上一小時吹乾頭髮, 等到凌晨2時多才可睡覺, 加上媽媽的大力游說,
結果去年10月份的時候一剪剪個男人頭短髮.
洗頭的確輕鬆了許多, 吹頭只是幾分鐘的事,
但是,
由始至終也是"心有戚戚然".
時常看著去年8月份去北海道的照片,
那道直長髮, 總是覺得漂亮許多.
"要靚唔要命",
或許這才是女人.
這一刻決定留回長髮,
但大概也要一年之後才成事吧!
掙扎了許久,
到時可能又要吹頭吹上個多小時!!!
一於少理,
要靚唔要命!
(N.B. 為什麼要攪到成2時多才可睡覺? 也全拜工作所賜. 若不是收工時間要10點, 11點, 甚至乎是12點, 返屋企也不用攪到成1點, 那麼又怎會需要1點洗澡?... 討厭!)
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