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7月 14, 2007

串得漂亮!

讀7月11日的經濟日報副刊, 當中黎文卓的”警校警官”篇, 實在讓我拍案叫絕, 回味無窮.

內容大概是, 立志當警察的劉強, 在警察學校受訓時, 遇上變態警官, 每天強迫學員操練16小時, 不停呼喝, 又對學員拳打腳踢, 經常罰學員不准飲水吃飯, 又罰學員在野外日曬雨淋.

這一天, 警官無理取鬧, 罰一班學員赤腳站在火燙的陽光下.
忽然, 一塊石頭從叢林中飛出來, 險些擊中警官的頭.
警官大怒, 問劉強:”你平時最不滿意我, 一定是你掟的.”
劉強:”No, Sir! 不是我掟的.”
警官:”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塊石不是你掟的?”
劉強:”Sir, 有3點證據. 若果是我掟, 一定會挑更大的石頭; 力度一定會更重; 同時, 一定會命中目標.”

絕! 冇得頂!
我想起我的一位同學仔. 當再遇上囂張跋扈的前教官/ 班主任, 實在要參考劉強的回應. 你也來個絕的回應吧! 給人家一記”耳光”, 不一定要動手! =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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